深圳公积金将可实现异地互贷
2014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2014年10月1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结合深圳实际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深圳的公积金制度相对于国内其他城市,可谓是姗姗来迟。2011年1月,深圳市职工才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2012年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才开始运行。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数据,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深圳公积金个人开户数773.76万户,归集住房公积金1012.94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329.94亿元。
公积金异地互通互贷趋势上是必然,这个早几年已经提出来了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指出,各地政策有差异,在互通互贷上存在障碍,现在三部联合下发通知,就意味着将从国家层面上破除障碍,技术层面上,深圳与外地公积金异地贷款存在一个数据互通互联的问题,但这些都可以解决。
2009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8个城市已经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2012年互贷城市再增加茂名市。去年5月,原协议到期,珠三角九城酝酿重签。
公积金实现异地互通互贷,无疑给流动性职工带来极大便利。根据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提供数据,2010年1月至今,深圳共有65万人办理了养老保险的转移,其中49万人系转出深圳,16万人系转入深圳。平均下来,深圳每年有十几万人转进转出,这些人都可能涉及到公积金异地转移衔接的问题。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正在认真研究,将结合深圳实际贯彻落实,尽快出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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