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 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 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
深市监公告〔2017〕6号
经本局各辖区局立案调查的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案件,现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企业因未依法报送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辖区市场监管局拟吊销你企业的营业执照。你企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上述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名单请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和“深圳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mqs.gov.cn)、“深圳信用网” (网址:http://www.szcredit.org.cn ) 查询。
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福田局:83456040 罗湖局:25655837 盐田局:25251298 南山局:26867933 宝安局:27836135
龙岗局:28908991 光明局:88211081 坪山局:89369021 龙华局:23330224 大鹏局:8420026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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