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最高可达500万
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是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为优秀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的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一、二和三等奖,补贴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01
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三)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四)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五)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
(六)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申请创业资助:
(一)一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二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
(三)三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四)经专家评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02
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03
申报程序
登录系统提出申请——数据填报及相关材料提交——市外专局复核材料及专家现场评审——实地考察及拟定资助名单——公示名单——拨款受理
04
其它事项
查重机制。留学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将主要与市科技创新委发放的科技研发资金中的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等进行查重。
05
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3月31日
▲材料递交:在线申报材料确认提交后,于2017年4月7日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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