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6)深龙法执字第6463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深圳市千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深龙法民初字第3078号判决书,于2006年10月2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并作废深圳市千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各原业主之间所签订的新龙岗商业中心共67套商铺(商铺明细详见商铺明细表)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并撤销备案;解除对该67套商铺的查封,并将该67套商铺过户至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6日
附:深长岗公司申请执行千岗公司一案协议抵债商铺 明细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深圳市千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深龙法民初字第3078号判决书,于2006年10月2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并作废深圳市千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各原业主之间所签订的新龙岗商业中心共6套商铺(商铺明细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并撤销备案;解除对该6套商铺的查封,并将该6套商铺过户至深圳市深长岗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6日
信息首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6)深龙法执字第6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