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2016年第二批创客交流活动项目启动申报—截止11月24日
2016年第二批创客交流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在深圳举办的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创客集市等创客交流活动。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府〔2015〕46号);
(二)《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圳市政府,深府函〔2015〕165号);
(三)《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规〔2015〕10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事后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是创客交流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者;或者为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申请单位应是主办或协办市政府批准举办并由市财政支持的“Robomasters2016 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系列活动、“第十二届全球微观装配实验室国际年会”系列活动、“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会场系列活动以及“第二届深圳国际创客周”系列活动的单位。
(三)以下活动可以申请:
1. Robomasters2016 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RoboMasters2016 全国总决赛、国际踢馆赛、全国竞技赛、RM青年工程师大会、国际极客交流体验营等五项活动。
2.第十二届全球微观装配实验室国际年会
FAB国际年会授牌仪式、FAB LAB2.0:“智造机器人”、高峰论坛暨FAB ACADEMY毕业典礼、欢迎晚宴暨FAB12宣讲会、创客工坊、FAB12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创新成果展、FAB12创客之旅国际交流活动、公众开放日、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基金会合作授权相关活动以及活动国际宣传推广、印宣品及物料制作等相关活动及内容。
3.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主会场展示、启动仪式、全球创客马拉松、创客工坊、全球创客领袖座谈会、闭幕式,以及双创周主会场和创客周主展场的安全保障、整体宣传、通讯支持、后勤保障等。
4. 第二届深圳国际创客周
深圳双创成果展、国际创客成果展演、"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系列活动之----中国青年创客论坛中国青年创业训练营"、科技金融结合,助力创新创业——国家高新区科技金融座谈会、2016青春创客系列活动暨首届医学工程创客专题活动总决赛及颁奖典礼、九三学社全国青年创新创业论坛、海峡两岸青年创业主题活动、第二届深港青年创客营系列活动、国际创客嘉年华、第八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系列活动、创新金融服务、实现产融互动暨2016全球创新产融结合创业论坛、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FabLab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论坛、“逐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颁奖典礼。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六)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相关批准文件、活动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重要嘉宾介绍、活动主要内容、成效和启示、现场图片、新闻媒体报道等);
(七)项目执行所发生的费用清单和支出单据、集中支付凭证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七、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八、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项审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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