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圳等地将暂停投资类企业登记、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
2016年1月10日,消息称北京将暂停投资类企业注册,私募基金、互联网金融平台等或受影响。网络流出一份落款为“登记注册处”通知文件显示,为加强对投资类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于源头防范和风险防范,北京市将暂停投资类企业登记注册。
近期据报道称,上海市工商局已暂停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注册。某注册代理公司称,经营范围里有“金融”、“外包”等字眼的注册,无法得批准,但不影响现有平台运作。
同时,深圳自2016年1月1日起,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要求可见于深圳市金融办与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工作文件,不再核准平台名称用语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再核准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
另外,重庆在2015年12月29日出台《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十项规定,其中提到现有平台需于2016年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市金融办,就相关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做详细说明。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P2P网络借贷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前,未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和新设的网络平台机构,停止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
相关P2P行业人士分析,各地方暂停办理互联网金融、投资类等企业登记注册只是第一步。12月28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所有P2P平台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目前阶段暂停相关企业注册登记,是配合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也是为相关企业合规注册提供缓冲期。随着各地方金融办监管政策细则相继落地,国内P2P网贷行业将结束混乱格局,行业发展将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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