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摩限电行动开启 狠抓聚集源头
深圳交警于2016年3月15日至6月30日,集全警之力,穷尽法律手段,开展集中整治禁摩限电行动。
深圳开展禁摩限电行动
超标电动车,电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电动车、摩托车逆向行驶等涉摩涉电违法行为,不仅对我市文明城市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也是影响市民安全出行的一大顽疾。因此,禁摩限电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和整治的重点。
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治理年”总体部署及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深圳交警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巩固禁摩限电成果,遏制其反弹的势头。于2016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2015年涉摩涉电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不降反升
2015年,在各单位的通力合作下,交警局投入大量警力,共计查扣电动车、摩托车352714辆,拘留违法人员5347名,工作措施不可谓不严、处罚力度不可谓不重,但由于涉摩涉电非法营运有利可图、违法成本较低、超标电动车源头管理存在瓶颈等原因,未能在降压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方面达到预期的效果。2015年全年,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50宗,同比下降3.5%;死亡431人,同比下降6.1%,实现了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但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41人,同比上升27.66%,上升幅度较为明显,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安全,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成为了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难点,是今年迫切需要和必须解决的一大交通管理难题。
2015年1至12月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情况统计表
2015年1至12月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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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事故任务目标同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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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类别 |
涉摩 |
涉电 |
合计 |
涉摩 |
涉电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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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
1 |
0 |
1 |
1 |
2 |
3 |
上升200% |
罗湖区 |
1 |
0 |
1 |
0 |
0 |
0 |
下降100% |
南山区 |
0 |
2 |
2 |
1 |
2 |
3 |
上升50% |
盐田区 |
0 |
0 |
0 |
1 |
0 |
1 |
上升100% |
宝安区 |
4 |
8 |
12 |
7 |
16 |
23 |
上升91.67% |
龙岗区 |
5 |
4 |
9 |
15 |
0 |
15 |
上升66.67% |
龙华新区 |
3 |
4 |
7 |
2 |
4 |
4 |
下降42% |
坪山新区 |
0 |
0 |
0 |
3 |
3 |
6 |
上升100% |
光明新区 |
8 |
1 |
9 |
4 |
0 |
4 |
下降55.56% |
大鹏新区 |
6 |
0 |
6 |
1 |
0 |
1 |
下降83.33% |
共计 |
19 |
14 |
33 |
21 |
20 |
41 |
上升27.66% |
岁末年初禁摩限电共罚款39600元
市政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及各部门高度重视禁摩限电工作,自2015年11月市禁摩限电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多次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8.4万辆,其中摩托车7500余辆、电动自行车73000余辆、电动三轮车3400余辆、残疾人非法营运车辆18辆;共行政拘留各类违法人员1281人,其中无证驾驶人员1258人、非法营运人员28人、暴力抗法人员3人;共对150名涉摩涉电非法营运人员进行登记建册;共排查销售、修理门店535家;处罚占道经营违法行为309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9宗、无照经营违法行为4宗、未在显著位置粘贴交警局发布通告的违法行为4宗;共罚款39600元,取得初步成效,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2016年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我局将依托市“禁摩限电”工作联席会议,以“法治通城2016”行动为核心,以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为抓手,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严管、严控、严查、严打”的高压势态,力争达到“杜绝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涉摩涉电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的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目标
为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扎实落地,我局结合目前禁摩限电工作实际特点,分三个阶段开展整治工作,并对各阶段工作目标进行明确,实现“三个明显减少”:
第一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重点对快递业、送水、送气等行业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进行清理,对电动自行车兜客揽客聚集地进行整治,实现我市各大地铁口、公交站台使用电动自行车兜客揽客现象和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明显减少。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重点对生产、销售源头进行排查清理,实现企业、门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和占道及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30日;重点对全市各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停放源头进行整治,实现在城中村、居住地,限行道路及区域中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车辆明显减少。
(二)狠抓禁摩限电工作“四大”源头。
1.狠抓聚集源头。一是对地铁站、公交站、商业区和口岸等非法营运和兜客揽客聚集点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查处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动)三轮车、残疾人车及铁甲改装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整治工作,同时派出警力在聚集点进行值守,确保一个月内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每月将针对兜客揽客车辆集中停放的城中村、聚集地,组织开展2次以上 “合围”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统一查扣、集中清理。
2.规范相关行业使用电动车的源头监管。交警局已向相关单位和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快递、送水、送气等行业建立源头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不得使用电动三轮车运送物品,并对正在使用的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主动置换,对于拒不整改的将削减该电动自行车配额,对相关车辆进行查扣,同时对无证驾驶人员进行拘留,坚决制止电动三轮车、超标车等违规车上路。
3.狠抓生产、销售源头。一是积极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配合,强化对辖区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及门店的排查清理工作,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依法严格处罚,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二是配合市城管局,重点对涉摩涉电车辆销售、修理门店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排查;三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销售场所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摩限电公告的企业及门店进行严厉查处。
4.狠抓维修门店源头。积极配合市交委等部门,对维修门店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三)落实禁摩限电工作“四个一律”。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局将出重拳严厉打击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涉摩涉电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禁摩限电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联合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发动到位,部署到位,保障到位,坚决打好禁摩限电攻坚战。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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