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母子深夜被打昏遭强拆 企业无权委托拆迁
7月12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居民胡凯及其母亲麻伟玲,在家中熟睡时,遭多名社会人士闯入。母子二人被打昏后抬走,房屋遭到强拆。早在今年5月份,包括胡凯在内的家属院住户曾集中向平顶山市、新华区有关部门和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反映拆迁方存在骚扰住户的行为。
经相关领导要求,国家信访局会同住建部及河南省信访局、住建厅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督查组。根据督查意见,三梭公司、当地派出所、住建局等单位被追责。目前,拆除工作负责人李某、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不满补偿协议引发冲突
据当事人及事发地群众、当地警方初步还原了事发经过。
7月12日凌晨,李某、宋某二人组织40余人来到中兴路绢纺厂家属院,对院内部分未拆迁楼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至6号楼时,拆迁公司钩机负责人两人进入6号楼内查看是否有人。之后拆迁人员与胡凯发生冲突,继而厮打起来。厮打中,胡凯用一把菜刀将一名拆迁人员的头部砍伤。之后,剩余人员上楼对麻伟玲母子进行殴打,并将二人抬到楼下空地。随后钩机将胡凯家前后窗户强行拆除。
房屋被拆后,平板车拉住钩机离开。为阻止钩机离开,胡凯爬上平板车,随后报警。
据悉,该家属院1-13栋楼共有518户,目前尚有70余户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原因为,开发商提供的补偿方案一刀切,补偿标准不公平。
根据开发商名门地产公司提供的补偿安置协议,家属院内住户拆迁后可获得一套90平米的新房。新房价格分两部分计算:原住房面积按1:1扣除;剩余面积按1800元/平米补差。此外,如有住户想要大于90平米的住房,超出90平米部分需按市场价购买(约5800元/平米)。
而这样的补偿引起了家属院中属面积大的家庭不满。
企业无权“委托拆迁”
麻伟玲、胡凯母子被强拆的房屋属于三梭公司家属院。
2009年,三梭公司原绢纺厂家属院将进行改造。
经招标等程序,2013年4月,三梭公司与名门地产(河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名门公司对三梭公司的家属院地块进行开发改造。
随后,名门公司与鹰豪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委托其拆除三梭公司家属院旧房。
这种委托拆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督查组成员、河南省住建厅相关人员介绍,据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唯一实施主体,其中,强拆工作只有法院可进行,任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强拆。
三梭公司不仅未申请当地政府实施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还自行与名门公司签订协议,违法委托该公司负责拆迁及补偿事宜,违反了《条例》规定。李某、宋某组织的强拆,属违法拆迁。
出警派出所等被追责
经督查组核查,平煤神马集团、三梭公司和名门公司在对家属院地块开发改造中,存在未依法办理拆迁手续、违法委托开发公司进行拆迁活动、深夜强拆职工房屋等问题。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当地公安部门接到胡凯报警后,在距事发地较近情况下,约半小时后才到达现场,存在出警不及时、处置不到位问题。
根据督查组意见,平顶山市和平煤神马集团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其中,对住建部门分管副职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民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派出所政委和带班队长诫勉谈话,对三梭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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