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注册制悄然推进 静待《证券法》落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4月24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IPO排队企业的审核衔接及划断问题,关系到注册制改革的整体方案,需要以《证券法》为前提。目前方案还在制定过程中,待具体方案完成后会向社会公布。
不过本报获悉,注册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在悄然推进。今年年初开始,沪深交易所即启动大规模的审核人员招聘,近期对排队IPO企业的抽查工作也暂时告一段落。
证监会IPO审核速度及批文下发节奏都在加快。昨日证监会核准了25家企业的首发申请,这也是4月核发的第二批新股。证监会同时表示,下一步将在继续保持按月均衡核准首发企业的基础上, 适度加大新股供给,由每月核发一批次增加到核发两批次 。【详细】
证监会启动专项执法 首批目标锁定5类
证监会正在加强监管力度。4月24日,证监会部署第一批专项执法活动,目标锁定5类。
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近期 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 ,24日部署的第一批,主要针对以下五类行为。一是并购重组过程中财务造假舞 弊;二是以市值管理为名,操纵市场等行为;三是多种违法违规交织的内幕交易和新三板内幕交易行为;四是证券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五是操纵期货市场价格行为。【详细】
证监会修规支持并购重组 配套募资比例上限大幅提升
并购重组融资得到监管层鼓励。证监会周五宣布,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下称《适用意见》)进行相应修订,扩大募集配套资金比例,明确募集资金的用途。
按照《适用意见》原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本次修 订,将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从25%扩大至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的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详细】
证监会出台指导意见 新三板公司迎新规
近期新三板公司的监管问题备受关注。一方面, 中山帮 等案件暴露出新三板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另一方面,证监会与股转系统监管职责如何划分存在争议。
证监会周五推出《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是证监会的重要职责,证监会此前已经研究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详细】
信息首发:IPO注册制悄然推进 静待《证券法》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