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9月下旬修订完毕
16日,记者从全省老年人优待会议上获悉,我省老年人优待水平正在逐年提高。其中,正在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9月下旬修订完毕。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9月下旬修订完毕
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专门增加有关老人城市宜居等方面的优待章节,目前该条例修订稿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下旬将修订完毕。
山东立法禁 啃老 引热议 律师:浪费立法资源
近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这一禁止成年子女 啃老 的条款,把这部条例的 大修 工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啃老 现象,靠立法就能解决吗?我们来听听各方的说法。
山东大学人类学系讲师舍峰:
啃老 大多源于溺爱
立法可引导正确价值观
啃老 的现象,并非当下中国社会所独有。这个词的使用最早始于英国,指一些不升学、不就业、不进修或参加就业辅导,终日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族群。在我国台湾地区,也称之为尼特族。在英国,这个群体年龄层很年轻,大概在16~18岁;而在日本年龄跨度则更大一些,在15~34岁。这个群体,也同样在中国逐渐出现。早年,已经有一些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过研究,他们认为,在中国城市中,有65%的家庭不同程度地面临 啃老 的问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春玲就认为,在中国, 啃老族 包括失业、待业人员群体和低收入就业人员群体。有些人是找不到工作,有些人则是眼界高,不愿接受一些低薪的工作,主动放弃了就业机会。他们有谋生能力,却仍未 断奶 ,靠父母供养,社会学家称这些年轻人为 新失业群体 。
青年人本应是有朝气、奋斗、上进的群体,但现在却看到相反的状况。在日本,作家三浦展称之为 下流社会 现象。他说: 现在的年轻一代面临就业难的困境,好不容易有了工作,加班又成了家常便饭,真可谓苦不堪言。面对职业、婚姻等方面的竞争和压力,不少人宁肯不当事业和家庭的 中流砥柱,而心甘情愿地将自己归入 下流社会的行列。在少数IT精英和商界名流醉心于高档时髦的都市生活的同时,类似于喜欢在便利店里阅读廉价周刊的 散漫一族正在不断壮大。 在英国,青年们也面临相似的问题,成为 iPod一代 。所谓 iPod ,即insecure(不安全的)、pressured(压抑的)、over-taxed(税负过重的)、debt-ridden(债务缠身的)的缩写。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困境, 啃老 、 傍老 成为很多年轻人不得已的选择。所以,面对 啃老 问题,我们不能只谴责青年们的不作为,也要考虑一下其所能作为的空间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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